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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艘海工船撤单纠纷,上海外高桥造船胜诉一艘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互联网 点击:585 时间:2019-10-13

上海外高桥造船与新加坡的海工船舶运营商Pacific Radiance的四艘海工船PSV撤单纠纷中的最后一艘终于胜诉。

Pacific Radiance近日宣布在与外高桥造船的仲裁中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(HKIAC)做出了不利于其合资企业CA Offshore Investment的判决。

2016年,CA Offshore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,以外高桥未能交付H1350和H1351两艘新船为由,要求外高桥退款555万美元。

近日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H1351船做出裁决,判定CA Offshore支付455万美元作为最后一期付款,或自船只投标之日至交付之日的损害赔偿及合同利息。

Pacific Radiance与外高桥造船的仲裁纠纷起始于2013年的一份PSV建造合同。当时,作为Pacific Radiance船队扩张计划的一部分,CAOI全资子公司Pacific Crest曾分别于2013年5月和12月在外高桥造船订造共计4艘ULSTEIN PX121型PSV,船体编号分别为H1340/ H1341/ H1350/ H1351,这批PSV原定于2015年交付,但2016年6月,Pacific Raidance以船厂未能近期交付为由对H1340和H1341提出撤单并发起仲裁,最终外高桥造船退还其全部分期付款、共计1063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7349.48万元),并赔偿Pacific Crest曾提供的设备费用52000新元(约合人民币26.04万元),总计支付7375.52万元。

同年11月,Pacific Raidance 又对H1350和H1351提出撤单,并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。2017年6月,外高桥造船提出了索赔和资产反诉。

2019年5月17日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H1350船上判外高桥造船败诉,要求外高桥造船退还H1350船277.5万美元的分期付款,以及自支付分期付款之日起直至退款日期的相关利息。

目前上海外高桥造船以建造大型豪华邮轮为国际瞩目。